| 中央医院进修感想
(源自解放军护理杂志; 2006-8-1 中国海外护士中心)
新加坡护理局(Singapore Nursing Board)成立于1999年。
在当时新设立的护士与助产士法案下,护理局有权批准或拒绝护士及助产士的注册申请,并签发从业证书。同时,护理局也负责鉴定护理课程及护理学院,并控制护士和助产士所接受的训练及教育水平。护理局会管制护士和助产士的从业范围、专业行为和专业道德。
经注册的护士或助产士若要得到从业证书,就必须向护理局申请,并缴交一定的费用。护士或助产士必须在从业证书期满的一个月前,向护理局申请以更新证书。
在当时的法案下,新加坡护理局的主席是医药服务总监,其他成员包括教育部提学司或其代表、护士主任、受卫生部长委任的成员,拥有至少5年经验的护士、拥有至少5年助产经验的助产士。
国会已经通过了护士与助产士(修正)法案。修正法案下,护理局可以由医药服务总监或他委任的代表出任。 修正法案也在本地设立“临床专科护理师”(Advanced
Practice Nurses)注册处,为新加坡医疗体系培育一批拥有护士硕士学位的临床护士。法案的修正将这些资深护士称为临床专科护理师,以等同国际的护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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